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3日开始自由报价, 2024年12月4日10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出租面积 (m²) |
规划 功能 |
招租底价(万元/年) |
租赁期限(年) |
竞价保证 金(万元) |
递增率 |
产权 情况 |
装修期(月) |
招租公告期 |
1 |
平阳县昆阳镇泉方头机修车间 |
139.05 |
工业(仅作仓储或加工使用) |
3.0035 |
2 |
1 |
1% |
有 |
无 |
10个工作日 |
2 |
平阳县昆阳镇泉方头污水站办公楼一楼 |
200.97 |
工业(仅作仓储或加工使用) |
4.3410 |
2 |
1 |
1% |
有 |
无 |
10个工作日 |
3 |
平阳县昆阳镇泉方头立筒仓一楼 |
120 |
工业(仅作仓储或加工使用) |
2.5920 |
2 |
1 |
1% |
有 |
无 |
10个工作日 |
4 |
平阳县昆阳镇泉方头老糖化一楼 |
175 |
工业(仅作仓储或加工使用) |
3.7800 |
2 |
1 |
1% |
有 |
无 |
10个工作日 |
5 |
平阳县昆阳镇泉方头二楼化验室 |
460 |
工业(仅作仓储或加工使用) |
5.5200 |
2 |
1 |
1% |
有 |
无 |
10个工作日 |
6 |
平阳县昆阳镇泉方头综合办公楼一楼西边和二楼 |
715 |
工业(仅作办公和餐饮使用) |
12.0120 |
2 |
2 |
1% |
有 |
无 |
10个工作日 |
7 |
平阳县昆阳镇泉方头综合办公楼三楼东边办公室 |
130 |
工业(仅作办公使用) |
1.5600 |
2 |
0.5 |
1% |
有 |
无 |
10个工作日 |
8 |
平阳县昆阳镇泉方头综合办公楼一楼厨房 |
200 |
工业(仅作餐饮使用) |
4.3200 |
2 |
1 |
1% |
有 |
无 |
10个工作日 |
9 |
平阳县昆阳镇泉方头空地(综合办公楼边) |
392 |
工业(仅作仓储或加工使用) |
4.2336 |
2 |
1 |
1% |
有 |
无 |
10个工作日 |
10 |
平阳县昆阳镇泉方头空地(原垃圾堆场) |
420 |
工业(仅作仓储或加工使用) |
4.5360 |
2 |
1 |
1% |
有 |
无 |
10个工作日 |
二、承租人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 竞买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2、 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并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到账信息同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 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第二年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的基础上增加1%,并于上一年租期到期前15天付清下一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0%(取整数至个位)。
四、 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竞买者,则按照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增价式拍卖。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者,则该竞买者应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若挂牌期满没有意向竞价方报价的,则项目信息发布终结。
5、成交者,竞买保证金扣除其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 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新城大厦21楼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56398、15258045725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平阳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